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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农业大学水稻南繁基地教学实验用房维修改造(第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4-02-22   浏览次数:

项目概况

南京农业大学水稻南繁基地教学实验用房维修改造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04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F20240029(校方编号)JZDWX-DL-2023146(招标代理机构编号)

项目名称:南京农业大学水稻南繁基地教学实验用房维修改造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0.00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8.371838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南京农业大学水稻南繁基地教学实验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地点位于南京农业大学水稻南繁基地(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椰林镇)。南京农业大学水稻南繁基地教学实验用房维修改造项目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工程,具体内容以图纸及清单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7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仅接受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非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投标为无效投标。(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编入响应文件。认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行业认定标准:建筑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建筑业:营业收入800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8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60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1、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和延续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审批〔2023〕579号)“1)省、市级许可的企业资质延期和延续:许可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2)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要求,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不在延续范围内。此类资质有效期于2024年6月29日前届满的,统一延期到2024年6月30日,并在省、市级许可资质延续后的相应资质证书上予以单独标识有效期。期间有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2、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换证期间参加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2024〕第3号“对于住房城乡建设部已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但还未收到企业资质证书原件的企业,2024年3月1日前在参加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采用电子招投标的项目提供原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页和加盖企业公章的附件名单页,即视为提供了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原件。”

2)项目经理1名,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要求,自2021年10月15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电子证书式样按照《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标准执行。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提供的一级建造师证书电子注册证书,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应当在使用有效期限内。若提供的电子件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资格审查不通过等相应后果。

3)项目部其他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4)提供所报本工程上述项目部管理团队各成员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3年07月-2023年12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5)供应商的其他要求(投标时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②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

6)项目部管理人员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换。

6)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转包、分包;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22日至2024年0229日,每天9:00至11:30,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凡有意参加供应商,将下列材料原件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bjjzdwx@163.com,代理机构审核通过后以邮件形式回复缴款路径并发送电子版磋商文件及其附件: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已“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注明授权代表联系电话、联系邮箱,附身份证复印件)

售价:¥6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递交方式:供应商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完好的响应文件邮寄或送达代理机构指定地点(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收件人:杨亚丁,联系电话:18661053151,0510-85881127)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文件因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时的文件破损、遗失、延误等,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童卫路5号1928产业园8号楼5层502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应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或者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装订在响应文件中,否则视为未提供);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集中勘察现场和答疑:本次采购不组织集中勘察现场。供应商如对采购需求有疑问请与采购联系人沟通。

3.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南京农业大学采招信息网(http://czzx.njau.edu.cn/)。

4.响应文件份数:一式叁份(壹份正本、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同时供应商应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1份(电子版须为响应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U盘形式(请勿提交刻录光盘)、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5.关于开标要求: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授权代表无需至开标现场,具体开标过程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南京农业大学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

联系方式:陆老师025-843990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滨湖区绣溪道59号交大创意园21号楼3楼

联系方式:杨亚丁、袁沂0510-85881127、186610531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亚丁、袁沂

电 话:0510-85881127、1866105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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